从《红楼梦》看清代“废人”下场(2)



从《红楼梦》看清代“废人”下场(2)

来源:www.gushigu.cn 作者:佚名


  有人说,薛宝钗的最高理想就是嫁给贾宝玉,当上荣国府的宝二奶奶——这可是严重“矮化”她了。她真的喜欢贾宝玉吗?她制作的“竹夫人”谜语中,那句“有眼无珠腹内空”,还有她《螃蟹咏》里的那两句“讽刺太毒”的“眼前道路无经纬,皮里春秋空黑黄”,说的不也像是贾宝玉?嫁给一个“有眼无珠”“眼前道路无经纬”的贾宝玉,不还是“随逝水”“委芳尘”,怎么能算“上青云”?曹雪芹在第八十三回“闹闺阃薛宝钗吞声”中,让夏金桂的那几句话扎到了宝钗的痛处:“天下有几个都是贵妃的命?行点好儿罢,别修的像我嫁个糊涂行子守活寡,那就是活活儿的现了眼了!”薛宝钗后来的命运,不幸被金桂言中。

  如果我们假设以薛宝钗的才貌,绝不至于落选,那宝钗梦想的破灭,有一种可能便是因她哥哥犯了罪。薛蟠酒后殴死人命吃了官司,即使不判死刑,放出来也是个“废人”,从此不能再给朝廷当差了。不仅如此,在清代,旗人如果犯罪,那是要开除旗籍的,因而薛宝钗也就失去了参选入宫的资格,同样成了“废人”。

  天才雪芹,为何终生潦倒

  许多读者有过这样的疑问:曹雪芹这样的大文豪,怎么会一生穷困潦倒呢?他为什么不能参加科考,博取个一官半职呢?

  在清朝,只要考取了举人,就意味着政治地位、经济地位的改变。如果是八旗子弟,至少可以衣食无忧,还能得到朝廷的补贴。雍正元年,“令八旗举人生员俱免当差。给以钱粮,资其学习。”(《永宪录》卷二,上)举人和秀才不仅可以不当差,白拿钱粮,有的还可直接走上仕途。雍正七年,上海有个名叫顾成天的举人,被破格拔为翰林,官至三品。(《郎潜纪闻二笔》卷十三)乾隆年间朝中重臣鄂尔泰,就是举人出身。吏部尚书张鹏翮的儿子张懋诚,以举人出任怀宁县令,由于政绩卓异,后来做到福建道监察御史。这些例子有一定的偶然性和特殊性,但对大多数举人来说,直接做官的几率也是很高的。雍正元年开始,“令各省拣选举人,分别录用,定为制”,三年一选,被选中的上等举人可以做知县。到乾隆年间,“举人大挑”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。经“大挑”拣选,一等举人可以担任知县或者州的通判、同知、盐大使、藩库大使等;二等举人可以担任官学的学正、教谕等。曹雪芹那么大的学问,还能挑不上?

  还有一层:在清朝,八旗子弟考取功名,比汉人容易得多。雍正二年,朝廷曾举行一次考试,被考的是满洲、蒙古、汉军食粮免差的五十五名举人。(《永宪录》卷三)目的是取消这些举人中文理不通者的钱粮。由此可见,八旗子弟中的举人,有相当多文理不通的滥竽充数者。雍正四年,皇帝在批驳江苏巡抚张楷的奏折上写道:“张楷,旗下举人,故向科甲内以博虚名。旗下应试人少,中式甚易,非如汉人于数百人中拔取一二也。法海、张楷皆侥幸科名,狂妄可鄙!”看来这个旗下举人出身的张楷文字实在不通,这才把皇帝激怒了,可是他的官居然做到了江苏巡抚!这段御批披露了一个事实:在清朝的科举道路上,汉族知识分子和八旗子弟,不在同一起跑线上。八旗子弟,尤其是勋戚门第出身者,混一个举人、当一个官,实在是很容易的事。这在《红楼梦》中也有反映。第七十五回,贾赦在夸奖贾环的诗写得好之后,议论道:“想来咱们这样人家,原不比那起寒酸,定要‘雪窗萤火’,一日蟾宫折桂,方得扬眉吐气。咱们的子弟,都原该读些书,不过比别人略明白些,可以做得官时就跑不了一个官的。何必多费了工夫,反弄出书呆子来。”

  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出身的曹雪芹,为何既没有“博得一第”,也没有做得成官呢?莫非是他清高,喜欢过“茅椽蓬牖、瓦灶绳床”的苦日子?那干嘛还日夜悲啼呢!只能有一个解释:皇帝给八旗子弟特设的优厚条件,曹雪芹已经无权享受。因为他是罪人或者是罪人家属——“废人”。

  被开除旗籍的获罪之家,不仅没有了禄米钱粮,同时也失去了只有在旗籍内才能享受到的种种优厚待遇。《红楼梦》第一百二十回,“贾雨村犯了婪索的案件,审明定罪,今遇大赦,褫籍为民”——褫籍,就是开除旗籍。这还是遇大赦,得到宽大处理了呢。

  清朝《钦定礼部则例》中规定:“文童之祖、父,有因遇敌退缩、从军逃脱,或贻误军机、挟诈欺饰,或黩货营私、贪污败检,或侵盗赏赐外藩银物,情罪均属重大,业经奉旨,其子嗣不准应试、出试。”按照这条规定,罪人子孙,没有皇帝的特殊恩准不能参加科考,如果童生本人有严重过失,也是不能再参加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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