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兰芝:抛弃女人的是另一个女人



刘兰芝:抛弃女人的是另一个女人

来源:家长学院 作者:佚名


作者:侯虹斌

  刘兰芝:事见南朝·徐陵的《玉台新咏》,《孔雀东南飞》是中国汉乐府民歌中最长的一首叙事诗,题为《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。创作时间大致是东汉献帝建安年间,作者不详。主要写刘兰芝嫁到焦家为焦母不容,而被遣回娘家,兄逼其改嫁。新婚之夜,兰芝投水自尽,焦仲卿亦殉情而死。从汉末到南朝,此诗在民间广为流传并不断被加工,终成为汉代乐府民歌中最杰出的长篇叙事诗。
 
  相信很多小姑娘在十岁出头的时候都立过誓:永不嫁人。课本上写的女人都被封建社会压迫,苦大仇深,那时的我读完《孔雀东南飞》,就陷入巨大的恐慌之中,觉得一旦结婚,分分钟会被人抛弃,而且一定会有个恶婆婆,逼我天天天不亮就起来扫地喂鸡做饭推磨,兴许手上还拿着鞭子。当然,后来城市里规定禁止养鸡,我的噩梦也到头了。如果我今天确实有女权主义的倾向,不用怀疑,就是小时候给书本吓出来的。
  
  关于刘兰芝的一些基本描述是这样的:“十三学织素,十四学裁衣。十五弹箜篌,十六诵诗书。”那时,刘兰芝就读的是庐江府礼仪学院,封闭式管理,主要是培训千娇百媚、知书达礼的好媳妇。大家知道,在一千多年前,全球的女性的终身职业就是找个好男人(其实现在也还是这样)。而礼仪学院里开设的除了文化课、艺术课以外,还要通过魔鬼测试才能毕业。魔鬼式训练是:一边织布、裁衣,一边有专人在旁辱骂,而小姑娘必须毕躬毕敬,满脸堆笑,手脚越骂越麻利。两个星期不哭不闹不寻死觅活的,就可以毕业了。那时候,毕不了业的小姐就像今天拿不到学位证书的大学生一样,找不到婆家。
  
  刘兰芝以举世无双的忍耐力,获得了特优生资格,毕业就嫁给庐江府小吏焦仲卿。从此,开始了作为劳动妇女的一生。每天鸡叫就起床,深宵才睡觉,几天都看不见太阳,都窝在机房里织布哪。刘玉芝三天织五匹布,还没有工资,一点也体现不出劳动价值。魔鬼训练只是一个月,而在焦家一干就得是一辈子。想眼中,有多少泪珠儿,怎禁得春流到冬冬流到夏?
  
  幸好焦仲卿是个滥好人,看到妻子这么辛苦,也很心疼,在府里一下班就溜回家陪刘兰芝。但是,焦母却不同意了。她哪里是嫌兰芝无礼节,根本是嫌她勾引了儿子,让儿子沉溺爱情,斗志消沉,甘心做小吏,仕途无起色。拆散他们,为儿子求娶“东家贤女”,就是拯救儿子!
  
  刘兰芝就是这样被赶出了焦家,纵使焦仲卿求了又求。兰芝回到娘家,娘家不忿,她曾就读的那所礼仪学院更不忿:这样子搞,要我们以后的毕业生还怎么嫁啊?本着“毕业包分配、学成包结婚、离婚包改嫁”的三包原则,在礼仪学院的斡旋之下,县令来为三儿子求婚,太守来为五儿子求婚,一时间门前车马辚辚。就像俏皮的王尔德说的那样,“女人再嫁是因为讨厌原来的丈夫,男人再娶是因为太爱原来的妻子。”兰芝因为还爱着前夫,拒绝再嫁。但兰芝的哥哥一看,亲妹妹离了婚更有前途了,就催她改嫁。
  
  刘兰芝和焦仲卿的爱情显然是在婚后才发展起来的,自怨自怜中,感情弥坚。两人一个“举身赴清池”,一个“自挂东南枝”,留下黄土垄头两颗树、一双鸟,年年岁岁在唱歌。
  
  个人认为,这件事不可以怪做婆婆的。焦母只是遵循了当时的社会守则。王小波说,“我们国家五千年的文明史,有一条主线,那就是反婚外恋、反通奸,还反对一切男女关系,不管它正当不正当。”就历史而言,夫妇之伦,主要是从社会功能出发的,如果与爱情有染,就是做妻子的不守妇道之处了。只有在文学作品里,爱情才是被赞许的。扪心而问,即使今天,如果活生生地出现一个为了爱情,放弃房子、车子、票子、位子、儿子和一切的成年人摆在我们面前,大家的第一反应可能是:SB。因为爱情只是选修课,而社会关系才是一个人的精神纽结。所以,看“七出”里,没有哪条是跟做丈夫的有关系,全都是因为老婆不符合家族利益。抛弃女人的,常常不是男人,而是另一个有主宰能力的女人。
  
  所以,这种故事再次发生在陆游身上也不足为怪了。他和表妹唐婉成亲,郎才女貌、女才郎貌,门当户对,夫妻情笃,却硬是被陆母棒打鸳鸯。十年之后沈园相遇,两人只留下一串的“错!错!错!”“莫!莫!莫!”的嗟叹。可是,命运有它自己的逻辑,人常常做不了自己的主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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