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剩女要罚款



古代剩女要罚款

来源:家长学院 作者:佚名


  宋仁宗时期让男子十五岁娶,女子十三岁嫁;明太祖规定男子十六岁而娶,女子十四岁而嫁到了法定年龄不嫁人的女子,那是要罚款的,汉朝孝惠皇帝时,谁家要有女儿十五岁以上至三十岁还没有嫁人,罚款600钱;唐代男子二十岁以上,女孩十五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也要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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